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宁德 > 宁德新闻 > 正文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福安一企业出资修复环境

2016-08-01 11:39 来源:宁德网 0

­  7月22日,在福安市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海渔局、溪潭镇政府等单位共同监督下,首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企业主动出资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赛江上游穆阳溪流域溪潭廉村段放流鱼苗30万尾。

­  记者从福安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1月,省环保厅、福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福安市某工业园区小电镀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经检测发现雨水沟水总铬、总镍超标,由于废水超标外排后对赛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违法排污造成的危害,提出出资8万元进行“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改善赛江水域生态环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台风“妮妲”预计明日登陆广东 宁德市将暂别高温天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