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守重企业”公示管理办法
2016-07-05 15:18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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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从宁德市工商局获悉,《宁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获评“守重企业”将作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在工商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拍卖监管等方面提供便利。此外,在评优评先以及评选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时优先推荐,享受政府赋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办法》共分五章32条,对“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目的、流程、条件等作了详细阐述和规范。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在省、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在宁德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两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同时,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领导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格,台账完整,主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合同争议调处机制完善。
同时,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100%;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强,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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