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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示范点开始申报

2016-05-30 09:34 来源:宁德网 0

  2016年宁德市将继续扶持建设一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示范点。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安置点可于6月5日前向各县(市、区)扶贫办申报。今年集中安置点建设补助标准明显提高。其中,对百户以上安置点,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

  日前,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示范点须符合4个条件,缺一不可。分别是:新建安置点。2016年建房户数分别达到50户和100户以上,且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续建安置点。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20户以上规模(扣除之前享受过市级以上资金补助的户数),且2016年新增建房户数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往年指标数量不足除外)或100户以下点2015年和2016年累计安置不少于40户。

  据了解,宁德市将优先上报整村搬迁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5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今年集中安置点建设补助标准明显提高:对百户以上安置点,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50户以上安置点,在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同时,降低了安置点建设门槛,对20~4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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