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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1-25 09:02 来源:新华网 0

  新华网福州1月24日电 据宁德市监察网站消息,宁德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游国希、吴州荣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经查,2014年1月底,柘荣县国土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游国希和柘荣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吴州荣在分管和负责楮坪乡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时,违规接受项目承包人宴请。连同二人的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12月14日,柘荣县纪委给予游国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柘荣县监察局给予吴州荣撤职处分。

  黄贵芳等人违规发放年终福利问题

  经查,2015年春节期间,宁德市供销总公司经理黄贵芳用公司经费购买购物卡7500元用于发放年终福利,黄贵芳本人及公司副经理章天招、杨良林,会计林丽芳、出纳詹锋分别领取价值1500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5年11月19日,蕉城区纪委给予黄贵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章天招、杨良林、林丽芳、詹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7500元退还宁德市供销总公司。

  余遵义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间,古田县鹤塘镇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余遵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和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擅自以降温费、安全奖、双休日补助、下乡补助等名义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5.1万元。2015年10月30日,古田县纪委给予余遵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款退还鹤塘镇供销社。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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