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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实现初信初访件“零暂存” 事事有结果

2015-10-28 11:47 来源:福建日报 0

  “喂,是老江吗?您上次反映的问题经过初核,我们已对相关人员予以立案调查,先向您反馈一下前期的调查情况,等下一步结果出来后,我会再向您反馈。”近日,宁德蕉城区纪委信访室干部向三都镇青澳村村民江某反馈了对他举报问题的调查情况。

  今年初以来,蕉城区纪委通过自纠自查、积极部署、注重线索研判和处置,对受理的检控类初信初访件进行百分之百的核实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实现初信初访件“零暂存”。截至目前,蕉城区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件84件,筛选问题线索70条,转立案16件、24人。

  今年8月26日,青澳村村民江某向蕉城区纪委来信举报称,蕉城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船民每户补助2万元,但他至今未领到补助款。

  按往常的惯例,此类信访件反映线索不够具体,可以先作为暂存件,待日后收到反映线索清晰、可查性强的信访件后一并处置。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原则,蕉城区纪委还是决定组织调查组。经过多方取证,了解到2012年至2014年间,村干部江某祥等人违规收取村民费用8.2万元用于账外开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并涉嫌贪污。

  目前,蕉城区纪委对江某祥等4人进行党纪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国萍 通讯员 冯恺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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