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市民在宁德市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而以往则需要到省民政厅办理。
据了解,为方便福建户籍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下放至福州市民政局等30个市、县(区)民政局。10月1日起省民政厅不再办理相关业务。据悉,从登记数量来看,近几年福建省涉外婚姻平均年登记量在3500对左右,下放后各设区市年登记量增加350对左右。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承接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为宁德市婚姻登记处,市民无需再到省民政厅办理。其中,我市涉外婚姻登记以越南及缅甸居多。 (记者 孙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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