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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15年底前将推广595辆新能源汽车

2015-10-09 14:46 来源:宁德网 0

     环保、节能的新能源汽车,将在市民的出行工具中逐步推广。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宁德市将推广应用595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车180辆、乘用车355辆、专用车55辆、其他客车5辆。

  市民们一定想知道,这些新能源汽车将具体在那里推广?

  根据方案,公交车180辆,推广区域将以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霞浦县、古田县为辅;出租车200辆,重点发展新能源出租汽车,将其纳入出租车运力投放规模适度投放,培育具有宁德地方特色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运营商;乘用车(含公务、私人等)155辆,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有关精神,将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车比例,鼓励企业、私人选购新能源汽车。

  另外,专用车(含物流、环卫等)55辆,其中新能源环卫车15辆,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等新能源车辆10辆,新能源警务巡逻车10辆,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各5辆专用车;其他客车5辆(含旅游、租赁、通勤等),其中新能源旅游观光车1辆;企业通勤车辆,蕉城区、福安市各2辆。

  新能源汽车是有了,可充电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宁德市在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也有部署。宁德市将在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充(换)电设施。

  同时,宁德市还将利用现有公交车场站、社会(出租车)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和城市道路周边绿化公用场站等建设充(换)电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将设立社会化服务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

  除此之外,宁德市还将鼓励电机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机研发和生产,支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材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引导其与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协作配套,促进宁德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相关产业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宁德市还明确将落实补助资金。2015年,省、市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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