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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商局推动史上最严《广告法》实施

2015-09-14 08:53 来源:闽西新闻网讯 0

  “以前广告宣传中经常出现的‘买一赠一’‘限时有礼’等模糊表述,为新《广告法》所禁止。”“今后一旦在广告中出现附带赠送方面的宣传,一定要将相关品种、规格、数量、活动有效期限,以及获赠标准、给付方式表述清楚,否则将被处罚。”……连日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深入我市经营企业宣传新《广告法》。

  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的新《广告法》自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工商局积极组织广告审查员和部分广告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法律讲堂和专题讲座,对新《广告法》立法精神、新旧条文对比和新增的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和解读。与此同时,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系统,对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等相关频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及时撤消、整改174条违法违规广告,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品、房地产、非法买卖银行卡、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147起。(记者 林蔚学 通讯员 刘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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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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