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便民服务“十项举措”办业务无需提供“奇葩证明”
2015-09-04 13:40 来源:海峡导报
0
办理户籍业务还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吗?答案是不需要。近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出台了户政窗口便民服务十项举措,进一步推进服务效能。
以前群众办理部分户政业务,要经历很长的审批过程。群众办理户口迁移要经过社区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需要至少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外地的群众还要报派出所业务指导中队审批,需要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新罗公安打破常规“行政审批”,对直系亲属投靠、购房入户,材料齐全的,实行先行办理,然后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昨天,龙岩市民张先生因购房要将户口迁入中城,他带着房产证、户口本来到中城所户籍窗口,材料齐全,顺利办结户口迁移。采访过程中,张先生表示,现在的办证效率比以前高多了,他大概只花了5分钟就办好了,对服务非常满意。
据了解,在这里办理户籍业务,不再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在十项便民举措未出台前,像外省群众办理户口迁移的,都须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不在同户的,要求提供关系证明。新罗公安简化原有的户口迁移程序,规定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当事人提交能够明确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司法文书,不再要求其提供关系证明;通过系统查询户内成员变动,可明确关系的,不再要求其提供关系证明。
另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是三个工作日,来办临时身份证的往往是急需用身份证的,新罗分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快办证时效,提供立等可取服务。(记者 吴鹏波 通讯员 刘斯奎)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