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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男子行贿执法人员30余万伪造证明 骗40余万拆迁款

2015-06-20 09:2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20日讯  龙岩新罗区男子倪某,因自家房子被认定为不合法产权,便行贿执法人员,经对方“指点”,倪某伪造了一份证明,让房子变成合法产权,他也由此获得了40多万拆迁款。而尝到“甜头”的倪某,感觉自己找到了一条捷径,作为违建户,他又多次贿赂公务员。

  近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倪某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倪某因诈骗罪、行贿罪判处的十二年有期徒刑,现已生效。

  2007年12月,倪某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的自建房,因无土地证等合法产权证明文件,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审核组认定为不合法产权。倪某找上了房屋产权认定审核组的成员魏某(另案处理),在行贿了24万多元后,魏某给倪某“指点”了条“明路”:伪造“五大集体财产”证明。

  倪某遵从指点,伪造了证明,并找到认定审核组对自家房屋重新认定,这下,房子成了合法产权,他得到了40多万元的补偿款。

  倪某尝到“甜头”后,认为只要行贿执法人员便能摆平所有问题,由于在村里有帮人违建房子,且自己也有违建房子,他想到了用相同的方法,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曹溪大队工作人员林某、赖某、杨某、王某搞好关系。

  2009年~2011年期间,倪某多次向他们行贿5.93万。2011年为帮助朋友核销房子的违章记录,向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审核组傅某行贿2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倪某在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伪造凭证骗取征地补偿款,以及向公务人员行贿的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其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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