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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连城5名村干部被通报 涉贿选或侵占村财问题

2015-04-28 08:23 来源:闽南网 0
这些案件均为村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贿选、侵占村财等问题。

  闽南网4月28日讯 昨日,福建省纪检监察厅通报了龙岩连城县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均为村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贿选、侵占村财等问题。

  一、北团镇上江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祖奎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侵占村财问题

  2012年7月,陈祖奎在上江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向部分党员行贿,贿选金额总计2.7万元;在担任上江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重复报账的方式侵占村财3.5万元;2012年8月,在上江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陪同伍某向村民代表李某行贿人民币1万元。2013年12月3日,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陈祖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4年4月16日,陈祖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莒溪镇厦庄村原村主任池小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收受贿选款、侵占村财问题

  2012年8月,池小松在厦庄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非法收受村主任候选人池某所送贿选款人民币5万元;2009年至2013年,在担任厦庄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收入不入账、重复报账、虚列开支方式侵占村财1.9万元,利用担任厦庄屏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职务便利,虚构合作社发放给社员的种子肥料补贴,将2.2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12月19日,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池小松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4年4月16日,池小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北团镇下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江流福侵占村财、收受贿赂问题

  2007年至2012年,江流福在担任村主干期间,通过虚报费用和虚开票据等方式,侵占村财16万余元;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3.5万元。2014年12月15日,江流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月14日,司法机关一审依法判处江流福有期徒刑六年。

  四、莲峰镇新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文龙侵占村财问题

  莲峰镇新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文龙,在2005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参与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多次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累计侵吞集体征地补偿款36万余元,个人从中得款27万余元。因该案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五、揭乐乡黄坊村村主任李恒钦收受贿赂问题

  2009年至2011年,李恒钦在担任揭乐乡黄坊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负责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20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0万元。因该案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海都记者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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