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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城区户外广告之乱 多头管理致弊乱丛生

2015-04-16 15:12 来源:闽西日报 0

  岩高速互通新出入口地段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又在国道边上,所以广告牌审批涉及高速路政、公路路政和市容管理等部门,而交叉管理导致管理不规范,甚至不管理、乱管理,周边大部分未经审批竖立起的、杂乱无章的高立柱户外广告牌就是佐证。

龙岩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乱象

龙岩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乱象

一块广告商都想争夺的“唐僧肉”

  高速出路口因为视野开阔,车流、人流量大,是做户外广告的“绝佳之地”,所以往往也是各广告商的“兵家必争之地”,龙岩新高速出入口正是这“兵家必争之地”。

  龙岩互通迁建工程预计今年年中投入使用,可记者7日来到这里时,发现这里早已如雨后春笋般竖起了十多块高立柱户外广告牌,而且大部分广告牌上已经打上了内容为“中国梦”等、落款为“省委、省政府”或者“市委、市政府”的“公益广告”。

  随行的市广告办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些其实都不是我们省市政府做的宣传,而是一些广告公司“掩人耳目”的一种方式。

  “新高速路口周边的户外广告设置资源犹如‘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而据我们的排查,大部分未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这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龙岩新高速路口户外广告管理难题就是现在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乱象的一个缩影。

多头管理导致弊乱丛生

  新高速互通周边户外广告管理至少涉及三个部门,首先因为它在高速路边上,如果是在它法定的控制线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那么必须经过省交通执法总队龙岩高速支队的审批;其次,新互通刚好跨越穿过国道319线,如果户外广告设置在国道控制线范围内,那么则需要公路路政部门的审批;最后,整个新互通都属于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还必须经过市执法局和规划、园林等部门的审批。

  据我们了解,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规划、工商、行政执法、市政、交通(公路等)、园林等多个部门。

  其中,市执法局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形式、位置的审批,工商部门负责审查户外广告内容的合法性,执法局还负责对未经审批设置及未按审批内容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你只要有关系,能找到任何一个可以审批的部门审批之后,其他部门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传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家传媒公司就从有关部门拿到了一块位于铁山镇省道边上的户外广告设置批文,“有了批文,城管执法部门也拿我们没办法!”而据他透露,像他这样拿到某有权审批部门批文的户外广告牌还是占大多数的。

  除了这些情况,我们还了解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可谓“五花八门”:依附于铁路桥上的,设立在园林绿化带的,安装在路名牌上的,贴在公交车上的,还有的士车顶上安装“LED”显示屏的,虽然经过产权单位同意,但基本上未经审批部门审批,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户外广告是某些部门为了“公益宣传”,几乎没经过合法、齐全的审批手续,就擅自设置的。

  市广告办工作人员表示,多头管理,缺乏统筹,造成行政资源内耗,降低管理执法效率,影响户外广告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权责不明导致“批而不管”怪象

  有的地段设置杂乱无章,有的广告内容不堪入目,有的因为无人管理或者缺少管理,导致支架松垮、生锈,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乱象背后跟各有权审批部门“批而不管”,各部门权责不明有着极大的关系。

  据了解,我市户外广告管理主要依据1993年实行的《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口原建设局)、2003年实行的《龙岩市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口规划局、原城监支队)和《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口区公路分局)及由其所衍生的管理体制进行管理,福建省未出台相应的户外广告管理法规。

  “随着城市高速发展,龙岩中心城市规划范围扩大,与高速、路政、铁路等有权单位有交叉管理的区域众多。相关部门只批不管或以审代批,导致违规户外广告出现不是多头监管就是监管缺位,协调事项多,处理难,影响了执法效率,反复投诉多,群众意见极大。”市广告办工作人员毫不讳言。

规划滞后无法同城市发展相适应

  “目前,我市户外广告规划滞后,与城市建设的速度并不匹配导致城市景观混乱。”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规划环节的缺失影响了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据悉,2011年底,我市才有局部户外广告详规,2011至2030年总体规划中对相应景观界面要求过粗,过于理想化。同时,设计规划人员并没有充分征求意见,与城市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广大市民、广告制作者、发布者不甚了解,导致许多户外广告可能会因为不符合规划要求而被拆除,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甚至引发矛盾和冲突。

  目前,中心城区大部分户外广告多数未审批,仅小部分门牌店招经过住建局和执法局审批,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由于须经规划等部门出前置意见,经正常程序审批的更是寥寥无几。

  根据目前户外广告密度过大、布局杂乱等现状,市执法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仅2013年,他们就整治拆除清理户外广告1407处(块),面积约14865.8平方米。

  但是从拆除效果看,目前这种方法只是相对简单的、“治标不治本”的应急治理办法,已陷入“查处——复发——再查处——再复发”的怪圈,成本较大、效果不理想。在户外广告管理上走的都是“先整顿、再规划”路子,导致城市户外广告长期处在一个混乱无序的状态,这也从实践中验证了规划指导环节缺失问题的严重性。

  一组数据显示,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各类户外广告约27188块:大型户外广告约580块,面积约31561平方米;门牌店招约26000块,面积约231573平方米,拆除整改将消耗大量资源。

  随着城市规划区扩大和市民对户外广告整治的期望进一步增强,各种矛盾将更尖锐,本报也将持续关注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记者 蔡添高 罗姝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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