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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恶意讨薪”列为龙岩重点打击对象

2015-01-29 15:04 来源:闽西日报 0

  年关将至,农民工能否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狠刹这股歪风,同时更好地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认识到“恶意讨薪”同样将受法律严惩,积极营造“依法付薪”光荣骄傲、“依法讨薪”方才有效的良好氛围,本报特组织本期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昨日,在长汀县古城镇徐源豆腐干厂打工的胡马三(左)高兴地领到了工钱,再过几天就可以回江西过年了。胡马三说:“我已在这里干了三年,从来没被欠过工钱,就和国家公务员一样,月月兑现,从不担心。” 

工钱不用讨

工钱不用讨

“四个一”剑指“欠薪”

“恶意欠薪”被列为龙岩市重点打击对象

  2010年11月初,任某成承包了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武平第九期旧城改造工程部分泥水作业项目,于次年5月11日从公司项目部支取16万多元工程进度款后,拒不支付54名工人工资15万多元,并于当晚携款潜逃。一个月后,任某成被抓获归案,其妻凑钱为其还清欠款。最终,任某成被武平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昨日,记者从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案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福建省首例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的刑事判决。以此为新起点,近年来,龙岩市不断推进“企业欠薪”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通过采取打击、约谈、协调、监控等方式,较好地化解了劳资矛盾纠纷。

欠薪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

  去年以来,龙岩市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上虽做了积极努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结起来,欠薪有以下主客观两方面原因。

  从主观方面看,个别企业和个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不支付,一些工程承包人、班组长虽已基本结清应得工程款,但不首先考虑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而是以讨要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甚至假借“欠薪”要挟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增加工程款。

  从客观方面看,受总体经济下行影响,龙岩市部分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和融资困境,导致停产、裁员、待岗等问题,减薪、欠薪矛盾时有发生;建设施工工地存在日常预支工人部分生活费,年底或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工资现象,导致年底建设施工领域容易集中发生工资拖欠事件。

多部门合力共为积极应对

  对于出现的“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的20个“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合力共为、积极应对,如今年1月初,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就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合召开专题会,共同议定建立完善案件移送前沟通协作机制。

  根据这一机制,人社部门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企业或个人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之日,同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并将有关案件材料复印件转呈公安部门预审,以便其同步提前介入调查;涉案企业或个人限期完成整改的,人社部门告知公安部门案件办结不再移送;未依法整改的,人社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公安部门自接到移送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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