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兄弟16年未拿到工程款 昔日办公楼已为平地
政府借用办公楼
邹永红从2012年开始任蛟洋中心小学校长,1997年建该栋办公楼时,她任学校副校长。据邹永红介绍,当初建办公楼时,学校筹集到的资金有限,即便办公楼落成,学校仍在筹钱还工程款。
2003年,该办公楼被当时的蛟洋乡政府(2012年撤乡设镇)借用。“学校老师在新楼办公没几年,整栋楼就被乡政府借去办公。”邹永红称,乡政府当时说借用一年,为此还租用了该办公楼对面的民房,让学校老师在那办公。此后,原校长多次向乡政府索回无果,学校的还款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
2006年1月,李马清两兄弟起诉蛟洋中心小学,至法院开庭时,该校既没有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在法院判决书中,法院认定该校自动放弃民事权利。
据邹永红介绍,李马清两兄弟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6年和2007年,两兄弟共获得执行款39800元,而该笔钱款的支付方为蛟洋乡政府。在她看来,该办公楼所附带的债务纠纷已与学校无关。
原校长邹潮林告诉记者,2006年,学校与乡政府达成口头协议,该办公楼送给当时乡政府,作为交换条件,乡政府提供数十万元的基建资金用于学校教学楼建设,此外该栋办公楼原有债务由乡政府承担。
8月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蛟洋镇政府,镇党委李书记称,此事涉及时间较长,而他上任时间不长,建议记者直接咨询蛟洋中心小学负责人。
两方共同偿还债务
2009年1月12日,蛟洋中心小学原办公楼被拍卖,在拍品介绍中,该栋楼名为“蛟洋乡文化宣传中心大楼”,该楼成交价为238万元,出卖方为蛟洋乡政府。
在得知该栋楼将被拍卖时,李马清两兄弟便找到蛟洋乡政府,要求先解决该楼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
蛟洋乡政府工作人员告知两兄弟,省相关部门有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政策,蛟洋乡已将该办公楼的债务问题向上申请相应资金,届时省相关部门会拨付专款偿还债务。
但该楼被拍卖过后近半年,省相关部门答复称,该楼不属于债务化解对象。此时该楼卖得资金已被蛟洋乡政府用于他处,李马清两兄弟被拖欠的工程款依然没有着落。
8月11日,上杭县人民法院法官找到李马清两兄弟和蛟洋中心小学校长邹永红,对双方债务问题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蛟洋中心小学在本月18日之前,一次性付给李马清两兄弟10万元整,双方就此不再存有债务关系。
事后记者联系邹女士,她表示校方将出4万元,余下6万元由蛟洋镇政府出资,双方共同偿还该笔债务。
8月22日,记者联系李马清家属,得知蛟洋小学已出面,将10万元钱款打到县人民法院账号上。(记者 罗文伟 陈良锦 罗玉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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