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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永定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

2014-07-30 11:51 来源:闽西日报 0
在法律界,行政审判素有“诉讼第一难”之称:行政官司一般都是“民告官”,而肯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政府官员总是少之又少。为克服此种尴尬,永定县政府与县法院于2011年7月开始,联合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以龙岩永定县住建局为被告的房屋所有权行政登记案于7月10日立案,目前县住建局已提交相关证据,永定县法院将择日开庭。昨日,该院法官林灿岗告诉记者:“县住建局副职领导此前都有出席此类行政诉讼案庭审。”

  在法律界,行政审判素有“诉讼第一难”之称:行政官司一般都是“民告官”,而肯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政府官员总是少之又少。为克服此种尴尬,永定县政府与县法院于2011年7月开始,联合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至今,当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均维持在100%。

从零跃到100%

  回忆起2012年第一次走上法庭的最初感想,永定县公安局副局长沈煊华起初并不理解:“当时觉得让法制大队民警或代理律师出庭就可以了,怎么还要领导出庭?”

  对此,永定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江麟说,法律没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一定要由行政首长出庭,所以很多行政部门领导推脱出庭,委托律师应诉。造成的结果便是,领导很少过问案情,最后连单位为何败诉都不清楚,下次又犯同样的错误。

  为改变这种局面,2011年7月,永定县政府带头示范,对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规定须由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在县纪委和绩效办的再次推动下,县各行政机关和乡镇开始落实,“告官不见官”的局面当年被打破。从2011年7月推行至今,永定县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70件,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彻底改变2011年之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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