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区5个菜市场未经批准改作他用 正制订解决方案
“后续管理工作没衔接好”
2009年12月8日施行的《龙岩中心城市菜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菜市场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以1-3万人口,每万人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200米。
该办法同时还规定,市经贸委牵头编制中心城市菜市场建设和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菜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菜市场规划实施等工作。同时明确菜市场一律不得擅自变更或者部分变更经营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者部分变更用途的,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今年4月30日,市经贸委商贸与物流发展科沈科长在接受采访时称,经过前期摸底,中心城区35个菜市场(包含临时菜市场)当中,现已确定未得到批准私自改变用途的有5个,分别是柳泉商厦(原规划为条围农贸综合市场)、莲东市场、国葳广场一层、宝佳广场、宏泰御景项目。
沈科长表示,有配建菜市场的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环节有享受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对于房地产开发连带菜市场建设的,按照招拍挂规定这种菜市场一定要无偿移交给菜市场运营管理部门。2009年实施的《龙岩中心城市菜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龙岩龙州市场建设营运有限公司获得授权,负责中心城市菜市场运营管理工作。未来,市政府有意向组建一个市级专业公司来承担菜市场运营管理职责。
沈科长认为,市经贸委作为菜市场行业主管部门,“说实话我们的规划是到位的,建设也到位了,关键是后续跟踪管理环节,部门与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才会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
以国葳广场一楼为例,2008年左右建设验收都通过后,菜市场还营业了一小段时间,之后因菜市场进驻经营的商户很少,当时周边片区的居民少,菜市场整体经营效益不佳,后被改作KTV。此外,菜市场变成KTV,而KTV开业需要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在核发执照时,施行形式上的审核,只要是业主提供材料齐全,就可以核发营业执照了,没有去深究涉及营业场所原先是什么用途。
经贸部门原先既不是市规委会成员单位,也不是国有土地出让小组成员单位。以前地产项目配建菜市场,市经贸委没有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不知道配建菜市场的具体位置,管理便无从谈起。从2010年以后,市经贸委才成为规委会和国有土地出让小组成员单位。
相关管理措施即将出台
目前,市经贸委正牵头起草《在中心城区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菜市场实施方案》),其中对菜市场被私自改变用途有相关对策。
沈科长称,《菜市场实施方案》将涉及:对于2014年以前建成的地产开发项目中,有配建菜市场的,必须严格按照原来规划和菜市场配置规定进行摸底清查,没有开业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的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强制恢复为菜市场,并设定整改时间表,使菜市场如期投入使用。2014年以后地产规划项目中有配置菜市场的,必须严格按照配置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建设,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建成后按时移交,否则不予竣工验收,房地产部门不予核发房屋产权证。
此外,《菜市场实施方案》大致确定,以后地产项目有配建菜市场的,验收时一定要有经贸部门和运营管理部门参与。运营管理主体要和开发商做好菜市场移交工作,防止相关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现象。
“有经贸部门和菜市场运营主体参与竣工移交工作,就不太可能存在日后菜市场被改变用途的现象发生,万一出现了,我们也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沈科长说,目前《菜市场实施方案》的拟稿已经完成,接下来市经贸委将与市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和新罗区政府,对菜市场新建、提质扩容、取缔、保留、擅自改变用途整治等的问题共同讨论,确定最终实施方案。5个改变了用途的菜市场,接下来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原则上按原规划确定的用途,改回去。(记者 罗文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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