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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漂浮近百头死猪 县政府:属地乡镇24小时内清理

2014-04-18 13:4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18日讯 15日起,高陂镇已组织人员,对西陂村、上洋村、北山村永定河道内的死猪进行打捞处理。但这拨死猪被埋掉了,下一拨死猪,能得到及时、科学的处理吗?

发现死猪 属地乡镇须24小时内清理

  前几天,永定县高陂镇北山村永定河,三四百米长的河道漂浮了近百头死猪,令附近村民难以忍受。海都记者经调查发现,此事的发生并非偶然,类似现象在龙岩各地都存在,究其原因,一是无害化处理池的建设与存栏生猪量不对等;二是散养户处理死猪成本太高,如今猪肉降价,这样的成本就让他们更不愿负担。

  死猪漂河道事发后,4月15日,永定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死猪要由属地乡镇在24小时内处理,并计划分3年拆除问题养殖场,其中今年将投入5400多万元补偿款进行第一期拆除。目前,龙岩市7县(市、区)政府中的5个已发文处理乱扔病死动物的问题。

【现状】

扔死猪现象普遍 多是散养户所为

  海都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乱扔死猪的现象,在永定河流域的高陂镇、虎岗乡、抚市镇、湖雷镇等乡镇都有出现。

  “在河道内或道路上乱扔病死猪,这种情况在龙岩各地都存在。”龙岩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站站长曹永林说,目前全市统计的养殖户过万,而其中乱扔病死猪的又以散养户为主。

病死猪处理方式 现主要使用掩埋

  对病死猪的处理方式,除无害化处理池外,还有焚烧和掩埋。“目前我们主要使用掩埋,”永定县农业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这都是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来操作的,“在偏僻的地方,挖坑掩埋后,离地表还要大约50厘米,表面是锥形的。永定县是山区,这种方式比较适合”。

【析因】

“乡镇里的无害化处理池基本满了”

  “乡镇里的无害化处理池基本满了,”一乡镇干部说,巡查整治乱扔死猪工作,早在年初就开始了,“至今清理了几百头”。至于处理方式,“量大的话,只能挖坑填埋”。

  永定县农业局透露,全县存栏生猪数量为40多万头,养殖户1900多户。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内,都设有自用的处理池,“这个(自用处理池)的数量,2009年统计时是151个,现在超过200个”;而由政府建设的散户使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共有36个。

  县农业局副局长游凤娟说,目前无害化处理池都为100立方米的标准化处理池,每池每年可处理病死猪约为700头。规模以上养殖户,都必须配备无害化处理池;乱扔病死猪的以散户居多,因生猪每年都有一定的死亡率,现在的无害化处理池并不够用,“全县有5个乡镇还没有处理池”。

“填埋一头大猪得两三百元”

  “一是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二是嫌自己填埋麻烦,填埋一头大猪的人工费用就得两三百元。”曹永林说,按照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户,每处理一头将获得80元补贴,而取得合格证的养殖户只占很少一部分,“养头猪成本每斤6块多,而目前猪价才5块,养一头亏两三百,养户当然懒得处理了”。

  曹永林表示,此事涉及的部门较多,只有靠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取得成效。目前,除永定县已成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队外,新罗区政府也组织了多部门的联合行动,上杭、长汀、连城三县也由政府发文下达处理该问题的通知。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曹永林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全市养殖规模及正规化水平参差不齐,数量也多,以致难以管理,如果能够减少数量,提升质量与规模,例如每个县保留一定量的养殖场,不仅便于管理,也能促进养殖业的发展”。

【应对】

沿河电站报告属地乡镇处理

  15日,永定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对永定县境内的死猪进行属地管理,“发现后24小时内所属乡镇负责清理乱扔的死猪,否则追究责任”。

  主要作为灌溉用水的永定河,主要流经虎岗乡、高陂镇、坎市镇、抚市镇、湖雷镇,再到县城。为确保河流死猪不逐级流到下游,“我们要求沿河电站发现死猪立即报告,由乡镇清理,如不报告或排到下游的,将严厉处理”,执法组组长陈森昌说。

  会上还确定了一项重要措施,“今年,县财政投入5433万资金,准备关闭距永定河干流直径距离200米内养猪场,对9月30日之前自行关闭的进行补助”,陈森昌说,超过日期未自行关闭的,将实行强制拆除。

  目前猪价低迷,许多养殖户都萌生了改行的想法,这也为拆除猪场提供了机遇,陈森昌说,“这有助于解决乱扔死猪及污染的问题”。

  而此前,在4月1日,永定县政府已成立了环保、林业、国土、农业、公安、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养殖业污染执法组,对乱扔死猪进行现场执法。至今,已抓获4户乱扔死猪者,执法组组长陈森昌表示,将对他们处以罚款3000元。

抓住乱扔死猪者 可报送农业部门

  永定县农业局表示,针对乱扔病死猪的行为,目前仅有《动物防疫法》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乱扔死猪者实施3000元以下处罚。

  但这项规定的执行也不那么容易。农业局卫生监督一位执法人员说:“只有真正扔下去,才能说是乱扔;有些人在没有扔之前被发现,他可以说自己是经过,准备送去处理,这也不好处罚了。还有一种情况,养殖户扔的是猪胎衣(猪内脏的一部分),而不是死猪时,也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

  对于乱扔病死猪,执法主体是农业部门。那么,部分乡镇干部反映的无相关执法权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陈森昌说,如果抓住乱扔死猪者,可直接报送县里,然后由县农业局对其进行处罚。

学者声音

靠养殖户自律不乐观 可驻点监督

  海都记者针对乱扔死猪的现象,通过电话采访了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谢宏忠。

  谢宏忠说,乱扔病死猪的行为,如同城市里乱倒垃圾,在市场经济中被称为“搭便车”——养殖户按正规程序处理死猪时,比丢弃处理要付出更高的成本,面对这种增加成本的经济行为,在当下,要靠行为者的自律,是比较不乐观的,只能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

  尽管政府监管有操作上的难点,但谢宏忠建议,是否可以通过建立一种具体的制度,即当地的有关部门同养殖户有更紧密的联系制度,如驻点,能经常性地督促养殖户们报告养殖情况,同时也定时地监督、检查。尤其在疾病多发时段,要加强走访巡查,对病死猪能及时预防处理。(海都记者 简伟雄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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