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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三旧”改造进展慢:政策扶持弱 评估环节不顺畅

2014-03-11 18:12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三旧”改造是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省、市两级政府部门也已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推动,但龙岩市“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却并未见大面积开展。原因何在?4日,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三旧”改造吸引力小

  “龙岩市‘三旧’改造在旧村庄改造这块推进不太顺利,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改造项目都是采取政府收储,然后对外出让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新罗分局土地利用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按照省里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三旧”用地改造,可作为实施主体,但是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缺少必要的资金、人才、组织能力,仍然需要镇级、市级政府的帮助与扶持,这就又容易回到政府收储的改造方式。

  “这样的做法,容易因村民补偿标准问题而加大征迁过程的难度。而且,‘三旧’改造的政策扶持力度相对较小,农村更愿意选择其他政策扶持力度大的改造方案。例如新罗区溪南社区的改造,尽管绝大多数村民认识到改造的益处,但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该社区没有能够独立承担改造任务的经济组织。”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说,《意见》允许旧厂房在按规定经评估依法补交出让金后,改变用途作为商业服务等用途,如果原土地使用者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用地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可以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这个政策本来吸引了不少企业想要进行改造,但同时省里也有规定:改成商业服务用途的项目,必须自主经营,不能分割转让。限于我市整体商业服务行业不够繁荣,本土企业对于经营商业地产项目的兴趣并不大,这就使得企业改造的热情大减。

政策可操作性不强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说:“‘三旧’改造要分为两部分来讲,一是政策层面,二是技术层面,即改造地块的规划,技术层面应该是以政策层面为基础的。现行的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其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大多政策在细节上也不够明朗,只有政策在各个细节都明朗了,我们做规划方案或是评估单位送来的改造方案时才能有据可依。”

  “以旧厂房改造为例,旧厂房如果想要改造成商品住宅用途,按现行规定,必须由政府收储土地后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地,这就涉及一个评估的问题,旧厂房及其内部的旧设备的评估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些设备还能够正常使用,所以对于企业来讲,它的价值还是很高的,但是一旦进行改造,这些老旧设备对于政府来讲,只能够作为废铁出售。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评估低了,企业是不会满意的,而评估高了,对政府收储来说,又不划算。在评估这个环节就容易卡住,而使得改造项目无法进行。”

  “至于旧村庄改造,在拆迁补偿、土地出让金、土地取得、基础设施规划金等方面的政策都还不够明朗,这使得农村改造的积极性不大,对于已经习惯了住得有天有地的农民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让他们将土地用于改造,就无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政府明确政策细节,同时,村集体也可以在有改造想法时,向上争取政策。”该工作人员说。(记者 张梓睿 罗文伟 通讯员 刘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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