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龙岩城镇居民医疗待遇提高
闽南网10月1日讯 明年起,龙岩将从住院补偿比例、新生儿以及婴幼儿参保、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4个方面,调整提高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前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文通知。另外,龙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除政府补助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外,个人缴费则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70元。年度统筹基金(含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最高补偿金额仍为7万元。
住院补偿比例
取消检查费、材料费先行自付30%的规定
诊疗目录及医疗服务项目将按龙岩市城镇职工医保相关政策执行,主要是取消检查费、材料费先行自付30%的规定。
比如,住三级医院需要5000元的材料费,原来需先自付30%,即1500元,剩余的3500元按三级医院50%的补偿比例,可报销1750元,而从明年起,可以直接按50%报销,即2500元。
新生儿及婴幼儿参保
28天以后的婴幼儿,可享当年度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28天以内)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随母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年一人最高封顶线;如母亲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则自动纳入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所产生医疗费用,凭母亲医疗保险IC卡、准生证、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现金。
对于婴幼儿(出生28天以后),需申请参加当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缴交当年保费(含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后,即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
2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封顶线将取消
按规定,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50%,龙岩目前有8大类实际补偿封顶线,明年起将略作调整。
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将取消门诊补偿封顶线。目前,这两种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为5000元/年,从明年开始,将与住院共用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同时,将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门诊补偿封顶线由15000元/年调整为3000元/年。
普通门诊统筹
不设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每次最高补30元
龙岩城镇居民医疗待遇中,每人每年从基金中提取35元用于门诊统筹。明年起,城镇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将不设起付线,在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补助60%,每次最高补助30元,年度最高补助400元。
取消门诊统筹基金10元起付线,意味着原先20元的费用,要先减去10元,剩下的10元按60%补助,取消起付线后,可直接按60%的比例补助12元。
提醒:2014年度基本医保本月8日开缴
龙岩市医保中心提醒,2014年度基本医保的缴费即将开始,时间从2013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金额为70元。已参保的城镇居民,持社会保障卡至各农业银行网点皆可缴费,对于已经参保而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居民,可拨打12333先查询卡号后再到农行报卡号缴费。新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加登记。学生统一由学校负责办理登记。
若市民超过正常缴费时间缴费的均视为补缴,补缴的金额为除个人缴费部分(70元)外,还另需补缴政府补助部分(今年额度为280元,2014年政府补助预计将有所提高)。同时,需在补缴后三个月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期(一年)待遇。(本网记者 简伟 雄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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