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沙石堆路边致男子车祸身亡 法院判公路局有责
2013-09-30 17:47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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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沙石堆在公路上,引发了交通事故,除了堆放沙石的主人要担责外,公路管理部门也要担责。
今年5月,永定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主人胡某担责25%,该县主管部门担责5%。
判决后,胡某及主管部门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日前,龙岩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去年10月,胡某将建房子用的沙石堆放在公路上,也没有安置安全警示标示。
次日凌晨,张某无证驾驶着一辆性能有问题的摩托车载人经过,碰到路边的沙石堆,失控倒地,后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无证驾驶、夜间驾驶前远近灯光不合格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状况,是造成该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胡某未经许可占用道路堆放沙石,且未在沙石堆前后放置明显标志警示来往车辆,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路段的管理者未能证明其已按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其行为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对张某因本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 黄妍 通讯员 陈志龙 阙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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