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引进院士一次性补60万
闽南网11月29日讯 引进两院院士的企业,可一次性获得60万元的补助资金。记者昨日从龙岩市科技局获悉,为鼓励高新园区落户企业对各类人才的引进,龙岩日前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将获得数额不等的资金补助。
目前,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省最大的高新区和开发区,正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引进不同层次人才
可获数额不等补助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可获得6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获得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资金: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海外跟进风险投资,以及海外相关企业机构或高校中高级职务或博士、副教授等海外人才;获得国家级各类奖励或国家级首席科学家、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以及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千百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工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引进省部级中青年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及相关企业、学校、机构关键岗位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的,将一次性得到30万元的补助。
如有促进龙岩产业经济发展的高级技师等高级技能人才及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将得到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高新区内的人才
可享保障性住房
在龙岩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中、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得到优惠待遇。
在中心城市无房的企业大学毕业生,可享受租赁式的保障性住房待遇。其住房建设标准分为已婚、未婚两种户型面积。其中,已婚员工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平方米以内,未婚员工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35平方米以内。
在中心城市无住房且5年内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无房产交易行为的企业中、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租售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待遇。其住房建设标准为:中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90平方米以内。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种套型面积,其中,正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20平方米以内,副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00平方米以内。
另外,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若企业入驻高新区的,三年内将由高新区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对于受到龙岩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创业英才,将得到10万元的奖励。同时,创业英才在推优方面也将得到优惠。
此外,对各类人才的户籍、生活津贴、社会保险、配偶及子女就业就学等方面,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也做了相应规定。
□相关链接
今年7月底,经省政府正式批准,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省级高新区(本报曾作报道),园区范围涉及长汀、永定、新罗三个县区,规划面积132.9平方公里,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的高新区和开发区。以该园区为依托,龙岩还将向国务院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见习记者 简伟雄 戴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