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钓鱼”网站平台并出租 难逃恢恢法网
2016-09-08 11:24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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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利,必须依法坚决打击。近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全市首例建立并出租“钓鱼”网站牟利的犯罪案件,以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陈舒维、周国辉、邱泉华、李福明、程来安五人,这些不法分子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2015年8月至今年5月,陈舒维等五人共同编写计算机程序并建立钓鱼网站平台,然后将其出租给他人进行网络犯罪活动,从中收取巨额暴利。经公安技术鉴定,该钓鱼网站平台主要是冒充淘宝、京东等各大网上商城的登陆页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可以用其以购物退款等理由向被害人发送虚假的网站链接提供,一旦受害人上当在钓鱼网站平台页面输入银行卡账号、卡号、密码、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便会被记录,从而为秘密窃取他人财产提供方便。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院发现邱泉华还通过钓鱼网站平台获取了上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而监督公安立案。(通讯员 林宇田 林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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