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长汀制定措施奖励美丽乡村建设“优胜村”
2016-07-26 10:18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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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日,长汀县制定出台了《2016年自力更生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对自力更生建设美丽乡村的“优胜村”明确了奖励措施。
《方案》要求,应确保年内完成1个以上自力更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乡(镇)、村自筹,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引导农民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智力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年终根据考评方案组织考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优胜村”给予奖励,其中评出一等奖1个村,奖励60万元;二等奖3个村,各奖励40万元;三等奖5个村,各奖励20万元。《方案》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包括:改善村容村貌、夯实基础设施、开展文化娱乐、发展主导产业、主抓村风民风、落实长效卫生保洁机制、建立村规民约等六个方面。(通讯员 江鹏 志远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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