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人防办原主任刘忠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2016-07-23 09:1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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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23日讯 2015年9月22日,龙岩市纪检监察网站发布消息,上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刘忠华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昨日,海都记者从上杭县法院获悉,7月19日,上杭县法院对刘忠华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一审判处刘忠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总和刑期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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