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里面兼卖“春药”销售触刑法 龙岩一店主被抓
2016-06-23 09:39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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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里面兼卖“春药”,这是不少药房老板的生财之道,但是“春药”不是药,销售是触犯刑法的。近日,龙岩连城县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6月起,邱某在其经营的大药房销售“连战九天”、“金枪不倒”等药品。
同年9月29日下午5点,连城县公安局联合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检查时,查获并依法扣押了“金枪不倒”7盒、“连战九天”6盒、“延时王”6盒、“天然伟哥”15盒、“一粒速勃”38盒。
经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被查获的5种药品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均按假药论处。另查明,被告人邱某销售上述药品违法所得为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前述判决。(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罗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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