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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窗引相邻纠纷 诉请采光权获支持

2016-06-20 09:40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  古有六尺巷的典故,今有25年的邻居为一扇窗户闹上法庭。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赖某某与被告葛某林、葛某建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法院对赖某某诉请的采光权予以支持,判决被告葛某林、葛某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拆除放置在原告赖某某房屋一楼厨房东墙窗户外的席梦思。

­  赖某某居住的13号房屋东墙与葛某林、葛某建两兄弟居住的11号房屋西墙相毗邻,其中,13号房屋一楼厨房东墙与葛某林、葛某建两兄弟房屋西围墙墙皮之间距离仅为0.6m。因邻居葛姓两户人家陆续进行旧房改建,赖某某厨房采光变差,白天进出厨房都需要开灯照明,为解决厨房采光问题,2015年4月,赖某某在其厨房的东墙开了一宽80公分高120公分的窗户。随后,葛某林、葛某建两兄弟以新开的窗户有碍其观瞻,越过地界为由,在距新开窗户0.23m处纵向放置席梦思将窗户封死,影响采光,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  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林、葛某建在赖某某新建房屋一楼东墙窗户外放置席梦思虽未侵占赖某某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但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赖某某一楼厨房仅在北墙开有一扇小花格窗户外别无开窗,葛某林、葛某建在赖某某东墙新开窗户外间隔0.23m处紧靠着放置席梦思影响了赖某某房屋的采光,并且葛某林、葛某建也未能举证证明其放置席梦思的位置是在其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或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也未举证证明赖某某在东墙新开窗户排放油烟影响了其生活。遂作出前述判决。(通讯员 陈立烽 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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