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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山路三期公共通道改收费停车场遭质疑

2016-06-20 09:40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  近日,家住龙岩中心城区中山路三期的罗女士向本报反映,称该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通道改造为收费停车场,并设道闸进行收费管理,影响小区业主的日常通行。业主们认为,小区通道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对物业改造收费停车场的行为的合法性表示质疑。

­  公共通道改收费停车场

­  13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路三期2号楼,在入口处见到原本的通道上已设置安装了道闸和保安亭,每当有车辆驶入时,保安人员便将道闸升起。从2号楼入口进入该小区,本就不宽的公共通道上,规划了许多停车位,停着不少私家车。

­  业主李女士说,业主们虽然入住小区多年,但一直没成立业委会,只聘请了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此次小区公共通道被改造成收费停车场的行为,小区物业并未尽告知义务,许多业主都不知情。

­  “去年好像有来征询过意见,当时也没有说要收费,只是说要把停车管理起来,方便大家。”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业主在此之前都不知情,物业也未召集全体业主开会说明情况。5月初,当业主们知道物业将开始启动停车场改造施工时,也曾明确告知物业工作人员不同意将小区公共通道变成收费停车场,但物业未予理会。

­  根据物业公示显示:该小区收费停车场正式运营后,小区业主自住户车辆办理优惠月卡250元,租户车辆300元/月;外来车辆按临时停收费,前2小时内5元,每超出一小时加收2元(半小时免费)。

­  “停车场收管理费,既没有固定车位,也不能保证每次回来就有车位停,那交停车管理费干嘛?”黄先生对于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又不能保证业主有车位不理解。

­  业主们质疑,小区通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改造为停车场是否合法?停车场对业主的收费是否妥当,产生的收益又将如何管理?

二号楼入口的道闸。

­  物业称已经双过半业主同意

­  除了收费管理不合理外,黄先生告知记者,物业还要求业主车辆均实行单向行驶,从靠西兴桥的2号楼入,从靠九一路的6号楼出。

­  “路是全体业主的,这样硬性规定要单向行驶,非常不方便。”业主李女士认为物业规定车辆单向行驶极不合理,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她说,设置单向行驶,使得不少业主每天都要绕一大圈,本来九一路交通状况就拥堵,如此一来,业主们岂不是每天都得在九一路被堵上几回。

­  “每天来来回回地绕,在路上时间起码得多半个小时。” 李女士说,规定车辆单向行驶给她造成了不便。她每天都得接送孩子上下课,都得从九一路绕一大圈出去接孩子,然后又得绕一大圈从西兴桥回家。

­  采访中,业主们纷纷表示,反对物业将小区通道规定为单向行驶,要求物业恢复双向通行。

­  硬性规定车辆要单向行驶

­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市馨居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山路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关于中山路三期地面停车场改造的相关背景。他说,中山路商业街作为一个商业区域和住宅小区,停车需求不断扩大,但中山路因前期规划设计原因,所设置的停车位极其有限,造成住户及商户停车困难,小区内交通秩序日益混乱,甚至连消防通道也被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小区人行、车行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  “2014年,我们就已经向业主征询意见,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后,我们才进行后面的工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在征询业主意见后,也向交警、规划、开发公司、辖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提交了《关于中山路三期规划设置地面停车场业主意见征询调查情况说明》,并邀请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研。

­  “2015年下半年,我们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征询意见,超半数业主同意对小区道路实行停车规范管理,建设有偿服务停车场。”该负责人说,中山路三期总户数为521户,其中表示同意改造的业主为286户,占54.8%;总面积为29285.55平方米,其中表示同意改造的业主为55318.76平方米,占53%。今年4月起,他们才正式启动中山路小区三期地面停车场改造工作。目前,在中山路三期1-7号楼区域及8-11号楼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规划和设置了路面停车位108个。

­  至于停车场的相关收费标准,该负责人也表示,停车场改造总价42万元,设备折旧加上日常运行成本,经成本核算制定出的收费标准,并对自住业主给予了优惠。“主要是运行成本太高!”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4个闸口每个闸口配备1名安保人员,加两侧通道各1名现场管理人员,按两班制,需要12名工作人员,再加1名替班人员,即13人。按每人每月2000工资计算,仅工资支出需要26000元;人员医保社保每月524.74元, 共计6821.62。即使108个车位用起来,一个车位每月250元管理费,共计27000元。

­  “全部用起来都不够人员工资,运行成本确实比较高。”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业主们对收费标准的质疑,他们将召集相关业主做好解释工作,沟通协商。至于业主们认为小区停车场实行单向行驶不合理的问题,公司前期已预留了双向通行的设计方案。若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发现确实不合理,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改为双向通行。通过试运行,逐步掌握业主们的出行规律,在临近业主下班时间段,采取控制外来车辆的方式,优先保障业主们的停车需求,尽量方便业主。

­  物管站称需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有效

­  6月1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新罗区物业管理站。该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第76条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中山路三期物业虽然已经通过超半数业主同意,但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  如果业主对物业实施的措施有异议,只需达20%以上业主提议,并再次召集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相关事宜进行重新表决。(记者 刘菲菲 梁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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