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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男子明知是偷盗的香烟 仍低价回收获刑

2016-06-13 09:29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明知是偷盗所得赃物,仍屡次低价收购香烟。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对烟酒回收老板黄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黄某从2014年开始经营礼品回收,并在网上发布烟酒回收信息。2015年4月至6月,王某(已判刑)在上杭多次盗窃香烟,作案后,王某经网上搜索得知黄某可回收烟酒,便与之联系,由黄某定交易的地点,交易之后直接支付现金。其间,黄某明知王某向其销售的香烟是犯罪所得,仍三次从漳州龙海到龙岩向王某收购,赃物价值共计797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通讯员 陈立烽 袁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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