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巡回办案 司法服务送上家门
“没想到法官还能为我这老头子着想,跑那么远来审案!”近日,永定区法院生态资源庭在距永定三百公里外的莆田秀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坐在轮椅上的陈某当庭认罪。而这成为该院为减少当事人讼累,巡回办案的又一生动例子。
原来,陈某于2011年4月在永定洪山乡购买了一家石板材场,为扩大矿场生产规模,其在未办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雇人开挖山场,造成22.5亩农用地破坏。今年4月,陈某被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提起公诉。
受理此案的法官林灿岗获悉,本案被告人陈某已76岁,身体因残疾行动不便,被取保候审于其长期居住地莆田市秀屿区,遂决定将庭审“搬到”林某所在地法院,宁可自己多奔波几百公里,也要保障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合法权益。另考虑陈某年事已高,不会说普通话,遂预先联络陈某所在村委会主任担任翻译员,并邀秀屿区法院一名法警担任翻译监督,破解被告人庭审语言障碍。庭审当天,在审判长有序的引导下,庭审有序、暖心上演。
近年来,永定区法院坚持巡回上门办案制度,法官时常出现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审理涉及矛盾容易激化的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据了解,该院针对当事人存在因身体原因、交通闭塞等诉讼不便情形的,超七成以上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并注重将化解矛盾、法制宣传融入巡回审判工作。
此外,该院注重结合山区特色和土楼5A级景区地理优势,建成以城区为中心,3个基层法庭为支点,交通法庭、景区法庭、林业法庭、工人维权法庭等5个特色法庭为辐射点的便民服务网络,每个特色法庭均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并由经验丰富的法官轮流驻守,为群众驻点、就近提供立案受理、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司法服务,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该院设有33个巡回审判点,共立案受理案件45件,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8起,调撤率达83.2%,切实拉近了群众与法院的距离。(通讯员 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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