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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一株红豆杉 长汀六旬老汉被判拘役

2016-04-12 09:24 来源:海峡导报 0

  在自己承包的山场上,将一株红豆杉树砍断。日前,龙岩长汀县法院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吴某拘役3个月,处罚金3500元。

  今年64岁的吴某是长汀铁长乡人。2015年10月上旬,吴某为做家具,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携带手工锯、柴刀等工具,到林权属其所有的山场砍伐杉木。其间,他发现1株已翻蔸倒伏多年的红豆杉树影响其作业,便将该红豆杉树的主干砍断,留下2枝侧枝。

  经鉴定,被采伐的1株林木树种为南方红豆杉,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0.042立方米,经济价值601元;被采伐的24株杉木立木蓄积2.6165 立方米 ,经济价值1531元。(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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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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