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就营改增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再新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生活服务业。昨日,龙岩市政府就营改增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龙岩将有2.7万户纳税人在此次试点范围内。
变化: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此前,龙岩市先后开展了四批营改增试点,分别是2012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广播影视服务;2014年1月,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同年6月,电信业纳入试点。截至目前,龙岩全市共有5763户纳税人陆续纳入营改增范围。
昨日,龙岩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黄富岭介绍,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实行“双扩”。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等4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此外,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黄富岭介绍,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意味着,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提醒:实施前应办理确认手续
黄富岭说,目前,龙岩市根据试点方案和任务安排,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同时,他就近期与试点纳税人有关的几项工作作了提醒和介绍。
根据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目前,龙岩市试点纳税人在接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通知》后,应于3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确认回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调查表》。而未接到确认通知书但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应该在4月28日前到主管国税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不久后,龙岩市国税局将相应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税收优惠备案手续等工作,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省、市国税门户网站了解或咨询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记者 李贵荣)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