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第一季度运行情况良好
一季度,恰逢元旦、春节,是房地产市场的传统淡季,但今年一季度淡季不淡。据统计,龙岩中心城市1—2月完成商品房销售13.5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3.8%,其中完成商品住房销售11.97万平方米(1030套),同比增加45.1%。3月份截至21日,完成商品房销售6.54万平方米,环比二月份增长59.9%,其中完成商品住房销售5.68万平方米(554套),环比二月份增长56.91%,预计至月底统计时,整个一季度的销售将显现良好的局面。
销售增长,但房价平稳。1—3月份,商品房平均销售单价609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85%,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为631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76%,仅小幅上涨。这个价格与一、二线城市房价飞速上涨的趋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足以说明一二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分化状况,像我们龙岩这样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仍然是主旋律。
一季度量增价稳的形势,得益于中央和省、市政府的去库存的优惠政策。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降低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优惠的新政,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紧接着,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契税、营业税给予了实实在在的优惠。2月17日我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央和省政府上述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精神,市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细则,预计近日将出台。这些利好政策大大激发了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从中心城市抽查的两个楼盘看,“建发上郡”仅春节期间来访量264组,认购住宅35组,成交4228平方米;“禹州城上城”春节期间来访量164组,认购住宅36组,成交2302平方米。销售量的增长,直接带来库存的减少,至2月底,中心城市库存商品房由去年底的351.69万平方米下降到340.19万平方米,下降3.27%;库存商品住房由去年底的142.1万平方米,下降到132.85万平方米,下降6.50%。
最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把房地产业列入“营改增”的范围,将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降低开发成本,为商品房降价创造条件,此举必将进一步激发开发商和消费者的市场信心。预计下一步中心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会进一步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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