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来了!龙岩人,这些事你得知道!
看点四 强力推进自主约考、自主缴费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也就是说,约考不再依赖驾校,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考生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另外,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五 明确16个城市自学直考试点
新规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
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
不熟悉考试场地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自学直考的考生考前可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看点六 明确自学直考考试的要求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限定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限定训练路线和时间。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明确管理制度。建立学车专用标识管理制度,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限定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明确法律责任。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予以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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