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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开始登记不动产 新旧版证书在一定时间内并行

2016-03-02 11:26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对外通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据悉,3月中旬前,龙岩还将举行龙岩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揭牌仪式,并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据悉,2015年8月,龙岩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龙岩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截至11月底,全市七个县(市、区)均完成不动产登记“三定”方案编制和批复工作。这标志着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

  目前,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已整合到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原有土地、房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改造。3月中旬前,还将举行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揭牌仪式,并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下一步,龙岩将加强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并制定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窗口,形成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系统,建立健全龙岩市不动产登记制度。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培新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关部门依示颁发的各类原证书,继续有效。新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增加市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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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要哪些材料?

  据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培新说,申请不动产的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记者 李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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