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封存60斤!龙岩市食药监局严禁河豚鱼“游上”餐桌
2016-01-29 10:47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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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在龙岩中心城区两家餐饮店发现鲜活河豚鱼114条共约60斤,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河豚鱼进行就地封存,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责令其停止河豚鱼的加工制作,同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图为中心城区某餐馆被查出的河豚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防止河豚食物中毒事故,我市严禁任何餐饮单位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对于违法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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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肌肉洁白如霜,鲜嫩可口,蛋白质含量高。中国自古有“食得一口河豚肉,从此不闻天下鱼”的说法,令很多人心向往之,但因河豚鱼有剧毒,又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
河豚鱼有多毒?
河豚体内含有剧毒的神经毒素,为自然界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物质之一。相关资料显示,河豚毒素毒性稳定,经100℃八小时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河豚鱼中毒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三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河豚鱼属于“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朱庆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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