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古田镇村报账员重复报账获刑
2016-01-14 08:51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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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报账,侵吞集体资金。日前,上杭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经查,2013年至2014年3月间,廖某在担任上杭县古田镇某村报账员期间,将该村采购“三八妇女节”纪念品支出及购买公墓工程梨坑溪涵洞水管支出等方式重复报账,并将多报出的人民币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事后廖某分别于去年3月、6月归还其侵吞的村集体资金10440元和21390元。(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袁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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