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他人计算机 诈骗牟利十万元
2015-12-23 08:32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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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
据悉,今年7月份以来,胡某通过网络以每月6000元的价格向他人租用木马程序,并通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登录自己QQ联系实施淘宝诈骗的人,以一星期使用费300-400元或半个月使用费600元的价格将该木马程序多次出租给实施淘宝诈骗的人,从中非法牟利十万余元。(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宇田 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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