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6万公款 医院收费员领刑三年
2015-12-12 07:5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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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12日讯 医院收费员谢某,将医院住院费用于还信用卡,最终还是案发被抓。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长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谢某是长汀汀州医院财务科收费员,在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经手收取的住院费,用于归还信用卡及平时生活开支。至2015年2月1日案发时,共挪用公款16.43万元。
今年3月16日,谢某向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先后分三次将挪用公款归还医院。(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晏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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