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排污 炭厂被依法拆除
2015-11-04 08:41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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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厂建立多年,污染严重,村民反映强烈。日前,长汀县古城镇联合县国土局、电力以及环保等部门,组织近百名镇村干部及一台大型机械,依法对一家1600多平方米的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拆除。
长汀县古城镇依法拆除污染企业
被拆除的污染企业位于青山村下罗公路两侧,由于该企业没有采取任何环保防护设施,直接排污,严重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和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
据长汀县古城镇工作人员介绍,该炭厂建了七八年,给当地的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截至目前,古城镇四个污染企业已经全部拆除,其中三个是粉碎炭厂,一个是塑料米厂。
当天的拆除行动中,同时被拆除的还有位于铁路安全区内,严重影响铁路沿线管线安全的一座民宅。(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谢旅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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