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查院连续3年获评全国先进 创新普法载体
记者昨日从市法宣办获悉,“六五”普法期间,我市检察机关面向全市村居、工程、企业、学校、机关集中开展“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活动,创新检察普法载体。市检察院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在送法进村居活动中,市检察院围绕土地补偿款、拆迁补偿费等易引发基层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开展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巡回展览等活动;深入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社区和乡镇开展普法教育,围绕劳资纠纷、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201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深入150多个社区和乡镇开展法制宣讲约750场,受众近2万人。
在送法进工程活动中,市检察院重点针对当前征地拆迁工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特点,深入工程企业一线开展法治宣教活动。2011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深入辖区内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制宣讲约450场,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
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市检察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灵活变化宣讲主题。针对有关行业的共性问题,召集相关系统进行全员宣教,力争实现“宣讲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2011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深入国有、民营、台资及外资企业开展法制宣讲约450场。
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市检察院设立“检校共建”机制,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让未检办案人员主动带案、带专题、带法律进校园,组织学生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互动活动。2011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向各类学校派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约150名,开展各类普法活动约700场。
在送法进机关活动中,市检察院注重创新普法理念,由被动预防向主动研判转变,实现普法端口前移。注重创新普法方式,由单一普法向多方联动转变,着力形成普法宣教合力。2011年以来,两级检察院深入行政机关先后开展法制宣讲约550场。(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绍雨 黄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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