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扬尘污染 福州两家单位被各罚20万元
2015-09-25 11:49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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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建委获悉,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2家单位因扬尘处理情况不当被通报批评。
据介绍,福州市建委在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化工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福州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D1地块”拆除项目存在现场未设置封闭围挡、未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未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的问题,导致扬尘污染严重,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经查实,拆除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福州市建委对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分别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现对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2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者 许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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