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交通局多名干部被查 因接受宴请、购物卡
2015-05-28 15:4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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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纪委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5年5月1日、5月2日,柘荣县楮坪乡驾驶员潘华光驾公车办私事,被辞退;该乡负责车辆管理的干部杨树贵被效能告诫;楮坪乡乡长袁灿申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015年5月1日中午、5月3日,柘荣县旅游局实习文员陈江明驾公车接送朋友,被辞退;负有管理责任的旅游局主任科员林阿荣被效能告诫;旅游局局长庄秀敏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将乐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阮仁金虚构报销单等,违规领取、骗取补贴7210元,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原党支部书记黄锐生、村委会主任黄裕忠、村委委员陈丽仙,将土地出租收入款14000元不入账,设立“小金库”,黄锐生、黄裕忠被处党内严重警告,陈丽仙被处党内警告。
●屏南县熙岭乡前塘村原村委会主任林郑乞在任职期间,截取修路款及自来水专项款共计58000元,不入账并占为己有,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屏南县屏城乡里汾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徐长乐,将补偿款共计96368.2元非法占为己有。该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徐久泽会同徐长乐虚报冒领,获利5000元。徐长乐获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徐久泽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2014年2月、3月,霞浦县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章源、副大队长陈颖、支部书记张翊以及该执法大队牙城中队中队长连金德、副中队长杨雄,两次接受宴请;同时,连金德、杨雄还分别收受购物卡7100元、1300元。连金德被处党内严重警告,杨雄被行政记过,周章源、张翊、陈颖被处党内警告。(李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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