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福州非法集资持续高发 高利息骗群众融资7亿元

2015-05-16 12:35 来源:东南快报 0

  以每月3分到5分利息擅自向群众融资,后因资金链断裂,涉案嫌疑人携巨款潜逃,受骗群众达百人,骗取金额达7亿元。昨日,记者从警方处获悉,在各类经济犯罪类型中,福州市非法集资类案件仍然持续高发。

  据了解,2011年至2014年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化名)等人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以福建某担保公司福清市分公司名义在福清江镜、海口等镇,以每月3分到5分利息擅自向群众融资,后因资金链断裂,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杰、林某凤等人携巨款潜逃,受骗群众达百人,骗取金额达7亿元。2014年1月31日,福清市公安局经深查细访,密布严控,抓获陈某杰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破获这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案。

  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据统计,2014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相关链接

福州非法集资类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以组织民间“标会”、互助会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福州市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区、县(市)成为此类犯罪的高发地区,且涉案数额呈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

  二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各种投资、生意资金周转、短期借款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大肆吸收资金;

  三是成立公司,租赁办公地点,打造公司实力雄厚假象,通过召开联谊会、发放传单等形式,夸大公司或个人资产、利润,承诺按期偿还集资款、绝对零风险,向群众许诺的回报(年息)均在1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0%,因受高利润、高回报的诱惑,一些群众纷纷“投资加盟”。(记者郑旭光)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父母欠债十几万挽回女儿性命 又被查出白血病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