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先立案侦查
2015-05-11 11:05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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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福建省检察院交办,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福建高速公路莆田分公司原经理李文先(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查,2005至2008年,时任福建龙长高速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先利用职便,与他人共谋,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李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经福建省检察院交办,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福建高速公路莆田分公司原经理李文先(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查,2005至2008年,时任福建龙长高速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先利用职便,与他人共谋,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李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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