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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16岁女子山上遭奸杀 男子被判死缓赔偿65万

2015-04-03 09:13 来源:闽南网 0

  应男同学之邀,16岁女孩去山上摘水果,结果遭到男同学奸杀。这是一起2013年6月发生在闽侯县的案件,近日,福州中院判决:王某死缓,另赔偿女孩家属65万元。

  2013年6月27日晚,当时仅18岁的王某邀其初中女同学车某到山上摘水果,并用 电动车将车某载到闽侯县上街镇岐头村后山黄牛岭。在上山过程中,王某向车某提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的要求,车某没有同意。王某遂起强奸的歹念,后在黄牛岭山上一座墓地前,将车某抱住并按倒在地。因车某反抗,王某遂用地上石头将车某砸晕,后对车某实施了奸淫。后王某害怕事情败露,将车某砸死。(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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