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9月福州举办 全球征集传播元素
2015-02-02 10:36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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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均属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除应征作者以外,应没有任何他方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创作、设计有实质性的贡献。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它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已颁的奖励。
(五)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
(六)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届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归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所有。执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七)获奖作品等同于进入终选作品的备选方案,如需进一步修改,作者本人应无条件帮助改进原有作品直至确定方案。
(八)执委会有权对终选作品进行修改。原作者无权干涉。
十三、咨询方式
电话:0591-88003088
传真:0591-88003088
官网:http://www.sriff.cn
邮箱:info@sriff.cn
十四、争议
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执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届征集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执委会进一步规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参评承诺书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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