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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里无牌电摩撞死人 骑手逃逸留仅留6字报警录音

2014-11-05 08:59 来源:海都网 0

马上调查

市区电摩闯禁行屡见不鲜

  2010年,福州开始“限电(摩)限摩(托)”,最初在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禁行;随后,2011年1月22日,禁行范围扩大至市中心的16条路段和7座跨江大桥;2013年4月10日起,又扩至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今年“限电(摩)”范围则扩大至三环。

  根据相关规划,明年,“限电(摩)”范围将扩大至马尾,届时,福州五城区将全面禁止电摩通行。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福州市达标电动车的数量已有70万辆左右。但限行范围逐步扩大的同时,榕城街头电摩却屡见不鲜,而由此引发的伤人甚至致死事件也是频被曝光。

  今年6月26日,福州白马南路与奋斗里路口,一名中学生骑着电摩撞倒一位八旬过街老人,老人随后不幸身亡,中学生也在逃逸后不久向警方自首。

  8月21日晚,仓山战备路,一辆电摩(即超标电动车)与一辆电动车碰撞,电动车骑手受伤,随后,电摩骑手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10mg/100ml,创下福州酒驾新纪录。

电摩肇事或按机动车追究刑责

  目前,对于电摩事故和达标电动车事故处理,特别是有人员受伤的情况,有何不同?警方人士表示,对于达标电动车事故,无论对方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警方会根据双方责任进行划分,一般都是经济上的赔偿。

  若是电摩出现伤人事故,电摩一方存在主要责任或是全部责任,警方会将电摩送至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大部分电摩的鉴定结果是,符合轻便摩托车技术参数。也就是说,电摩属于机动车,为此,骑手还将因无证驾驶、无牌,依法受到处罚,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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