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废弃教学楼坍塌致3死 村主任与死者家属各执一词
垮塌墙壁(目击者供图)
死者家属:村主任雇用村民拆除
“陈家兴不可能不知情,8月6日,他还来我们自然村开拆迁动员会。”死者家属陈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6日,陈家兴和两位村委成员一起来到仑坪自然村,告知他们村内的教学楼需要拆除。现场还将教学楼内的木质结构,以800元的价格拍卖给陈启福(死者),并让他再找工人前来帮忙。村委既没有派专人来指导拆迁,更没有对村民进行过拆迁知识的普及,最后导致事故发生。
东南快报记者还从陈先生口中了解到,虽然陈启福是在梅村村委的指派下进行房屋的拆迁,但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文字协议。而村委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采取相关措施,对伤者的处理都是在自己和其他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村委勉强答应的。村委向三位死者家属表示,愿意赔偿给死者每人3万元安葬费。但家属们一致要求要明确事故的责任,并按照每人100万元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永泰县相关部门将协调善后处理
东南快报记者从永泰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没出来。不过,永泰县政府相关人员已经在仑坪自然村成立了“安抚工作小组”和“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抚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死者家属的生活保障问题,提供一些人道主义援助。善后处理小组主要负责死者的善后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同时,福州市安监局和公安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具体的结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东南快报记者从永泰县委宣传部的一位负责人那里获悉,倒塌的教学楼如果属于该村的公共财产,那么,该村有权进行拆除而用于别的用途,同时,也需要向乡镇和县里的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此次的拆除,永泰县政府方面在此之前并没有收到相关汇报,属于该村自发组织,具体作什么用途,还需要公安部门的口录为主。她还表示,永泰县政府方面并没有向该村下发有关“旧房复垦”的相关文件,至于村民与村主任是否有雇佣关系也需要公安部门的进一步调查。(见习记者 李欢腾 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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