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设施成“马路杀手”事故频发 市民受伤索赔难
2014-08-08 09: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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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市政设施伤人索赔难
采访中,林先生和陈先生都表示,想找责任人索赔,但不知找谁。
陈先生选择了报警。昨日,仓山交巡警大队已介入调查。陈先生说,民警告诉他,应该要找到撞倒电杆的肇事者,“但我们老百姓怎么可能找肇事者?”陈先生表示很困惑,不知道警方会不会帮忙找,“感觉摔得很冤枉,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林先生则告诉记者,他认为窨井盖的主管部门应为他的事故负责。但这个主管部门是谁,林先生也说不上来。
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马艺宾律师。魏宝律师表示,在井盖塌陷导致的事故中,井盖、路灯的管理者(一般是市政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马艺宾律师认为,在撞倒路灯导致事故的案例中,撞倒路灯的肇事者应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责任,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修复,影响交通安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海都记者 方方 张超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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