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平潭海滩轮奸坐台女 嫌犯潜逃12年后投案
借打火机光亮看到案犯样貌
被施暴后,刚来平潭两天的小红被折磨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乞求几人送她回住处。
“毛豆”自信不会有什么大事,独自送小红往回走。在距宿舍不远处的路口,小红停下脚步,向“毛豆”讨要一支烟抽。
“毛豆”殷勤地递烟点火。在打火机微弱的火光照射下,小红趁机看清了对方的脸庞。她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男人的脸。
凌晨3点多,小红跌跌撞撞地回到出租屋,衣衫破损,头发上都是泥沙。她向同伴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说看清了侵害她的男子的相貌,“脖子上还挂着链子”。
由于过度担心及害怕,当天下午小红在同伴照顾下,收拾行李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回到老家宁德休养。几天后,她重新回到平潭原先工作的酒店。
2月26日晚上11点多,小红替同事端着一盘菜到206包厢,一眼就认出给客人敬酒的“毛豆”。
她强忍住内心的欣喜和仇恨,迅速退出了包厢。她打电话叫来同伴,暗中跟踪,随后报警。平潭东澳边防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还在喝酒的“毛豆”当场抓获。
12年的逃亡生活担惊受怕
到案后,“毛豆”对劫持并强奸小红的事供认不讳。
“毛豆”供出了“大蒜”,但对“大蒜”的朋友小文不太熟悉,只知道他是平潭人,20岁左右。警方对“大蒜”进行网上通缉。2011年12月13日,“大蒜”在被通缉9年后落网。
2014年3月3日,小文在逃亡12年后,向平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动投案。在这之前,家人对他犯的事竟然一点都不知情。
据小文说,这12年来,他到过青岛、四川、湖南等地,到过亲戚的公司帮忙,但大部分时间在工地上打零工,几年才回平潭一次看望父母。他每天都是在噩梦中惊醒,又在挣扎中艰难入睡。他在马路上不敢正眼看警察一眼,听到消防车的鸣笛声都很害怕,认为是来抓他的。
小文说,他在外地娶妻生子了,但结婚不敢办喜酒,生小孩不敢放鞭炮,丝毫没有感受到家庭生活的快乐和安稳。
小文一直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忘记12年前的那个夜晚,无法忘记那个女子哀求无助的情形。
在主动投案后,小文辩称事先未与“大蒜”和“毛豆”商议,强奸时并不知道“大蒜”和“毛豆”已强奸被害人,其行为并未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并未反抗。
经对证据进行分析,检察机关认为小文的辩解不成立。据此,对其不认定有自首情节。
检察机关建议以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起诉小文。(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林童童 郑惠安)
(文章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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